统一了!最高法最新审判观点:公司对外担保效力认定规则
第一法商观察征稿启事
本平台将着力打造原创投稿栏目,现向全体法律人征集投稿,快把你的才华展示出来吧!还有稿费及各种福利等你哦!
投稿邮箱:dyfsgc@zhgu.net;
投稿微信:hanlwolf
投稿文末留下姓名、单位、手机号和微信号、个人简介、照片等资料,便于联系及宣传
第一法商观察
17 Nov 2019
导读
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纪要坚持问题导向,直面民商事审判中的前沿疑难争议问题,共计12部分130条,涉及公司、合同、担保、金融(包括金融消费者保护、证券、信托、保险、票据)、破产等民商事审判的绝大部分领域,同时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民刑交叉等突出程序问题进行了规范。《纪要》的公布对于统一裁判思路,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增强民商事审判的公开性、透明度以及可预期性,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也必将对民事主体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必须予以重视!编者将对重要规定逐一解读。
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
19.【无须机关决议的例外情况】存在下列情形的,即便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没有公司机关决议,也应当认定担保合同符合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有效:
(1)公司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为主营业务的担保公司,或者是开展保函业务的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
(2)公司为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3)公司与主债务人之间存在相互担保等商业合作关系;
(4)担保合同系由单独或者共同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20.【越权担保的民事责任】依据前述3条规定,担保合同有效,债权人请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请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可以按照担保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关于担保无效的规定处理。公司举证证明债权人明知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或者机关决议系伪造或者变造,债权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无效后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1.【权利救济】法定代表人的越权担保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请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没有提起诉讼,股东依据《公司法》第151条的规定请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22.【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债权人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订立的担保合同,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23.【债务加入准用担保规则】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该约定的效力问题,参照本纪要关于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则处理。【律师建议】纪要关于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合同效力统一裁判思路,此后,除非纪要第19条规定的无须机关决议的例外情况外,债权人要求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区分以下情形履行形式审查义务,此前未履行且主债务人尚未清偿完毕的,应当尽快补充完善相关手续。(一)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的,债权人应当要求公司提供股东(大)会决议,并审查决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即在排除被担保股东表决权的情况下,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签字人员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二)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以外的人提供非关联担保的,债权人应当要求公司按照章程规定提供董事会决议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并审查同意决议的人数及签字人员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的专业化之路》
主题:《我的专业化之路》
●投稿邮箱:niulixiang@zhgu.net
●截止时间:2019年11月30日(以收到电子稿件时间为准)
●主编微信:hanlwolf
扫码添加主编微信了解详情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 ,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来源 | 利眼观察 作者:陈召利律师
编辑 | 四 月
审核 | 郁 风
▼扫一扫获取更多精彩▼
法商观察